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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活动中,个人通过促成交易获取居间费的现象日益普遍。当一次性获得100万元居间费时,如何合法降低税负成为核心问题。
很多人取得大额居间报酬,都是去当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居间费用属于劳务报酬,将面临20%-40%的个税,100万的居间费用,则需要缴纳40%的个税,将近一半的费用用于纳税,大大缩减了个人的实际到手收入。
其实,个人可以合理合规的运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个税的税负压力。
自然人代开:个人与企业发生业务往来,取得大额劳务报酬之后,可以通过自然人代开的方式给甲方企业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在税收园区内开票,享受个税的优惠政策,20%-40%的个税降至0.6%,综合税负2.8%完税,1-3个工作日出票,附完税证明, 不进入个人薪金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通过享受个税的优惠政策,100万的居间费,只需要缴纳2-3万元左右的税款就能完税,大大提升了个人的实际到手收入。
个体户核定征收:个人还可以在税收园区内注册个体工商户,以个体户的名义承接业务,享受核定征收,个税核定0.6%,综合税负2.7%。
100万的居间费用只需要缴纳2.7万元的税款就能完税,完税之后法人直接提现,没有20%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相对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合规的降低税负压力。但是,在享受政策的同时,一定要确保业务真实,合法合规的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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