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了解延续条件
主体资格:企业或事业单位需保持法人资格,且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未发生变更。若发生合并、分立或名称变更等情况,需先办理资质变更手续,再申请延续。
人员要求:专业技术人员需满足《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大地测量专业乙级资质的人员数量和资质要求,且所有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兼职,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技术负责人、注册测绘师等关键人员需在河南连续缴纳社保≥6 个月。
技术装备:配备的技术装备要符合大地测量专业乙级资质标准,且设备需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定期进行检定和校准,检定报告有效期需覆盖延续周期。
业绩要求:在过去的资质有效期内,需有一定的业绩积累。部分地区要求提供近 3 年完成的省级以上项目合同及验收报告,合同需标注 “河南省 XX 市” 服务范围。
管理制度:要保持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与保密制度、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
诚信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需遵守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行为,如伪造测绘成果、违反保密规定等,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准备申请材料
基础材料:包括《测绘资质延续申请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任职文件。
人员材料: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学历证明、近 6 个月河南省内企业连续缴纳社保记录、近 3 年主持的河南省内大地测量项目合同及成果报告;注册测绘师的执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明、近 6 个月河南省内企业连续缴纳社保记录,且执业印章需在全国测绘资质管理系统完成备案;其他人员如测绘工程师、质量检查员等的相关证明材料。
设备与场地材料:设备清单及检定证书,设备需由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出具检定报告,有效期需覆盖续期申报周期;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其他材料:近 3 年完成的省级以上大地测量项目合同及验收报告;企业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企业信用报告或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提交申请
登录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选择 “资质延续” 模块,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人员、设备、项目业绩等数据,并上传相关材料的 PDF/JPG 格式文件。
审核与公示
属地初审:受理部门为市级自然资源局,主要核查企业人员社保缴纳记录,抽查设备检定报告。
省级终审:审批部门为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会进行专家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审核通过后,官网公示 5 个工作日。
领取证书
公示无异议后,企业将获得电子资质证书。可根据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方式或到指定地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