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就业援助基地什么时候申报?认定后有哪些政策扶持?本文小编将详细为大家介绍成都市温江区就业援助基地申报时间条件和认定程序好处等具体内容,有需要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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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市温江区就业援助基地申报对象
税收解缴和参保关系均在温江区内,就业容量较大且管理规范,主动承担促进就业社会责任,依法规范用工管理,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并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达到一定数量或比例,自愿将空缺岗位优先用于承担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保持其稳定就业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除外)。
二、成都市温江区就业援助基地申报时间
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30日
三、成都市温江区就业援助基地申报地点
成都市温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305办公室(温江区五环广场7号楼3楼)
四、成都市温江区就业援助基地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申报说明(附件1)
4.单位在职人员花名册(附件2)
5.单位人员管理制度(应包含考勤管理制度)
6.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7.近三年度财务报告
8.近半年银行代发工资明细回单
9.企业简介
10.承诺书
其他材料,结合申报单位类型实际情况,由温江区人社局确定。
五、成都市温江区就业援助基地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就业援助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2号)和《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基地管理的通知》(成就发〔2022〕15号)文件的规定:
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含招用享受政策期满的就业困难人员)数量或比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向其参保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就业援助基地认定申请。
(一)在岗职工规模100人(含100人)及以下的用人单位,已招用就业困难人员10人以上,且占职工总数30%及以上的。
(二)在岗职工规模10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已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在30人以上的。
第五条 申请认定就业援助基地的用人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成都市就业援助基地申请表》、《成都市就业援助基地承诺书》;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核验原件收复印件,三证合一的用人单位只提供营业执照),《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和银行代发工资明细回单等。
六、成都市温江区就业援助基地申报审核流程
申报单位报名—材料初审(区人社局)—申报单位用工情况核验(区人社局)—申报单位实际经营情况核验(征求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或区经信局、区法院、区人社局、区税务局等主管部门)—实地校验(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综合测评——申报单位确认公示。
本次申报认定,将结合温江区就业困难人员数量、就业难易程度、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承受能力、行业就业吸纳能力,审核确定不超过2家就业援助基地。
第六条 就业援助基地申请认定程序
用人单位向参保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录入相关信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依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进行信息校验、实地走访检查抽查,重点对财务制度、考勤制度和就业困难人员在岗率等进行评价。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就业援助基地并印发认定通知,录入认定信息。
七、就业援助基地享受的扶持政策
第七条 就业援助基地的社会保险补贴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在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基地前已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补贴,按每人每年5000元给予补贴;认定为就业援助基地后,从次月起,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补贴,每人每月按当地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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