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郑州市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及申报条件汇编整理,那么如果郑州市各地区企业想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资金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
一、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政策名称:河南省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工作实施细则
高补贴金额:30万元
支持内容:上年度(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一年,下同)销售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照各地奖补政策标准给予配套奖补,高30万元;销售收入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企业,配套奖补高20万元;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企业,配套奖补高10万元
二、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政策名称: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1年)高补贴金额:30万元
所属区域:郑州市
支持对象:在郑州市内注册、依法经营纳税的企业
支持内容: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梯次奖补,其中对上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一年,下同)销售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补,对销售收入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补,对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补。
三、郑州市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政策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支持科技创新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高补贴金额:40万元
所属区域:高新区
支持对象:在郑州市高新区内注册、依法经营纳税的企业
支持内容: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40万元奖励。
四、郑州金水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政策名称:关于完善金水区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专项扶持办法(试行)补充意见的通知
高补贴金额:30万元
所属区域:金水区
支持对象:在郑州市金水区内注册、依法经营纳税的企业
支持内容:关于《金水区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专项扶持办法》第二章第二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条款中,“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指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对于三年有效期后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奖补金额不变的基础上,分年度给予奖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有关标准,结合企业发展指标,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首年度给予10万元奖补;第二年、第三年企业须达到有关指标,再分别给予10万元奖补。
五、郑州航空港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政策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支持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高补贴金额:40万元
所属区域:航空港区
支持对象:在郑州市航空港区内注册、依法经营纳税的企业
支持内容: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补,上年度(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一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奖补40万元,销售收入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企业奖补30万元,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企业奖补20万元。对重新认定或新引进落户航空港实验区(有效期一年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奖补10万元。
六、郑州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政策名称: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东新区推进自主创新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
高补贴金额:50万元
所属区域:郑东新区
支持对象:郑东新区辖区注册的科技型企业。
支持内容:对新迁入或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
七、郑州二七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政策名称:郑州市二七区推进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办法
高补贴金额:30万元
所属区域:二七区
支持对象:在郑州市二七区内注册、依法经营纳税的企业
支持内容:上年度(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一年,下同)销售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奖励30万元;销售收入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企业,配套奖补高20万元;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企业,配套奖补高10万元。对新引进落户本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运营满一年后视同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补助标准同上。
八、郑州中原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政策名称:中原区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激励暂行办法
高补贴金额:30万元
所属区域:中原区
支持对象:在郑州市中原区内注册、依法经营纳税的企业
支持内容:对当年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有效期满并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获得资金补助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内不得外迁。
九、郑州惠济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政策名称: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高补贴金额:30万元
所属区域:惠济区
支持对象:在郑州市惠济区内注册、依法经营纳税的企业
支持内容: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或整体新迁入我市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
十、郑州上街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政策名称: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街区支持创新创业暂行办法的通知
高补贴金额:50万元
所属区域:上街区
支持对象:新迁入上街或在上街区申报、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内容:对新迁入或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一、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在当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