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成立的一家 各项建筑资质的服务咨询性公司。
建筑企业资质吸收合并、企业资质分立、资质申报,资质转让,资质代理,企业资质年检、企业法人变更、资质代理,总承包资质代理,代理资质转让,转让资质,建委资质转让,转让建筑工程资质,总承包资质转让,转让二级资质,房建总包三级资质
公司有一批精通建筑资质业务的人员。善于解决在代理建筑资质和许可证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资金、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设备等各方面问题,多年来的经验形成了良好的人脉关系,工作能力强、收费合理,欢迎全省市建筑业的朋友需要时和我们联系, 竭诚的为您服务是我们宗旨。
按资质标准配备人员,建造师、工程师、岗位证和技术等级工,人员数量及专业必须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等)。取得建筑业资质后,三类人员通过考核,经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安全生产条件评估后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
编制原则
《目录》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明确内容范畴。《目录》禁止和限制的是存在严重施工安全隐患、耐久性差、影响职业健康和危害生态环境的工艺、设备和材料。二是实行分批发布制度。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涌现,《目录》将注重成熟替代,综合考虑经济适用和安全保障,陆续更新颁布,本次为批。三是确保底线、兼顾差异。在《目录》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各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和市场替代周期。各地可以在全国《目录》基础上,制定更为严格的地区《目录》。四是稳妥推进。为确保替代品供给充足、在建项目施工方案不产生重大变化,计划自《目录》颁布之日6个月后,在新开工项目中严格按照《目录》规定的内容禁止或限制使用有关工艺、设备和材料。五是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凝聚大安全生产共识。《目录》汇集了全国建设、勘察、施工、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以及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经验和智慧,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主要内容
《目录》涵盖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总计22项,其中包括现场简易制作钢筋保护层垫块工艺、竹(木)脚手架、有碱速凝剂等9项“禁止类”内容以及钢筋闪光对焊工艺、门式钢管支撑架、九格砖等13项“限制类”内容。《目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两类。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类淘汰11项,包括禁止5项、限制6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淘汰11项,包括禁止4项、限制7项。此外,《目录》还明确了禁止、限制使用的条件和范围,提出了可替代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