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独角兽企业评估条件、材料要求速递
一、推荐条件
(一)独角兽企业
1. 在经开区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硬科技企业;
2. 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2010 年及之后成立);
3. 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新三板上市可参评);
4. 符合以上 3 条,估值超过 10 亿美元。
(二)潜在独角兽企业
1. 在经开区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硬科技企业;
2. 获得过投资且尚未上市(新三板上市可参评);
3. 成立 5 年之内(2016 年及之后成立)且估值不小于 0.5 亿美元(或 3 亿人民币),或成立 5~9 年(2011~2015 年成立)且估值为 1~10 亿美元。
江苏省独角兽企业评估热线:187 5515 0022
二、材料要求
1. 填写《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附件 1),并以附件形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 2),加盖单位公章。
3. 《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一式六份(附电子版),另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附件3),于 2021 年 4 月 13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兴智路10号高新园大楼一楼社保大厅12号窗口,电子文档(Word版)发送至邮箱。
三、其他要求及说明
对被评估为独角兽和潜在独角兽的企业,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将联合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优惠的金融信贷支持,优先推荐加入省独角兽企业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