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务筹划中,企业在涉及到需要办理专业资质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就会选择用总分公司的结构来筹划公司税务,在园区办理分公司,在当地纳税,享受当地政府税收上的财政扶持,企业无需到当地办公,只需要将企业注册在当地
有限公司财政扶持比例根据年纳税额,可获得扶持奖励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50%-70%
总分机构企业如何选择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缴纳方式?
分支机构通常是总公司异地经营为减少管理成本而设立的营业分部,是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分支机构作为总公司的一部分,与总公司属于同一个法律主体。
总分机构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分别怎么缴纳?同地区(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和跨地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缴纳方式不同,我们按照这两种情况说明。
一、增值税方面: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设分支机构的企业该如何纳税申报,要分情况而定。
1.总分支机构在同地区的,如果统一核算,总机构应统一纳税申报;如果单独进行核算,总、分机构应分别进行纳税申报。
2.总机构和分支机构跨地区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如果统一核算,要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需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总分公司是一个法人,企业实行汇总纳税,统一计算,由总公司进行缴纳。
1.跨地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统一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2.同地区:一般情况是由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缴纳。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同一地市也有分支机构视同独立法人分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也有跨地区分支机构所得税由总公司统一缴纳的情况 ,因只影响税源归属地,不涉及偷税漏税的问题,由总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局同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