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专利申请资助计划
一、项目申请要求
(一)在罗湖区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及户籍登记在罗湖区的个人;
(二)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的,以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发文日为准;在港澳台地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以授权公告日为准;
(四)申请国外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的,以授权公告日为准;依照PCT规则提交PCT专利申请的项目,以《收到检索本的通知书》发文日为准;
(五)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的对象为初始专利权人且为专利权人,发生过专利权人转移的发明专利不受资助,当年集中受理上一年度在罗湖区申报的各项专利。
二、资助对象
支持辖区企事业单位、个人申报各项专利。
三、资助方式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资助金额:国内发明专利(含港澳台地区)每件资助1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3000元;外观专利每件资助2000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每件资助1000元。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或地区取得的发明专利每件支持3万元,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取得的发明专利(含授权)每件支持2万元;通过PCT规则提交国际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的每件资助2万元;同一国际发明专利支持2个国家或地区申请。
四、需要的资料
( 1 ) 《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发明专利资助申请书》(系统填报后生成打印)
( 2 ) 企业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验原件)
( 3 ) 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4 ) 事业单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验原件)
( 5 ) 民办非企业提交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验原件)
( 6 ) 个人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 7 ) 上年度国地税完税证明(企业、社会团体)
( 8 )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盖章,验原件;个人除外)
( 9 ) 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的,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开具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或《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复印件及公布文本首页复印件;在港澳台地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提交港澳台地区专利主管部门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盖章,验原件)。申请PCT国际专利申请资助的,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105表) 复印件和《收到检索本的通知书》(202表)复印件;已经授权的,提交外国专利局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盖章,验原件)。
( 10 ) 针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累计的发明专利的资助,提供发明专利证书盖章页及说明书扉页复印件(验原件);针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资助,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证书盖章页复印件(验原件)
( 11 )有效期内的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实际控制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单位提供。
( 12 )项目申请日之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实际控制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务必加盖“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公共信用信息查询专用章”]
五、程序
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政府决策、社会公示、划拨资金、监管和服务。
六、申请时间
2017-05-23
网络填报受理截止时间:8月30日
七、受理部门
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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