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济南落户新政策:无合法稳定居所可把户口落在亲戚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下有关内容吧!
取消驻济普通高校只允许在入学年度户口迁入限制;符合济南市现行人才落户条件的,在本人、配偶或子女合法稳定住所处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本人及随迁配偶、子女可凭相关证明选择在近亲属家庭户(不含农村地区)、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地社区集体户落户;夫妻双方均为集体户(不含院校学生集体户)或一方为市区以外家庭户的,所生子女随集体户一方居住、且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随父或随母原则办理出生登记。
此外,还完善市外迁入相关落户条件。取消市外迁入“夫妻投靠”落户政策中“已办理过在济夫妻投靠的,再次申请夫妻投靠,婚姻存续期须满1年”限制;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死亡或者失踪的,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可以投靠配偶父母;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含居住性公寓),已办理网签手续且已交房,尚未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可参照居住就业落户政策办理。
长清区、章丘区迁往其他五区(市中、历下、天桥、槐荫、历城)投靠城镇亲属可按市内迁移亲属投靠条件办理落户。长清区、章丘区迁往市区落户的,取消该区域原常住户口居民及按市外迁入办理人才、居住就业、政策落户、亲属投靠类落户满2年限制,按租房落户迁入长清区、章丘区的,需落户满2年。符合市区内户口迁移落户条件的,房屋所有权为夫妻一方或共同所有的,经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允许其配偶在其房屋处单独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