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么申办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质,雨正咨询协助全国企业申请《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质》。咨询热线:13814008301,QQ:1980778896,咨询热线1. 申请取(换)证受理书;
一、本细则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资格许可中的鉴定评审工作。
二、制定依据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51号)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04-2007)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
三、鉴定评审的内容包含以下三部分:(一)基本条件的评审;(二)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统一简称保证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评审;(三)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安全性能评审。
新取证、增加许可项目、提高施工等级等涉及试安装(改造、维修)的,申请单位应当在申请受理后先约请评审机构,再进行样机的试安装(改造、维修);现场评审工作在试安装(改造、维修)工作完成后进行。
企业应根据申请许可项目和产品的特性,对鉴定评审细则的相关控制要素进行识别,建立满足申请许可项目或产品特性施工要求的控制文件。
四、评审细则的项目分为重要项目(注#项)和一般项目两类,每一项内容按符合、欠符合、不符合、不适用4种情况进行评定。其中“欠符合”是指按评审要点的要求控制不完善、不全面;“不符合”是指达不到评审条件的规定或评审要点的要求;“不适用”是指该项目不适合申请单位或被评审的内容。基本条件中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都应判定为“不符合”。
五、现场鉴定评审的程序按照《评审指南》(YP/ZN01)的要求进行。
六、鉴定评审结论意见分为:符合条件、需要整改、不符合条件。其判定判定原则为:
(一)全部满足许可条件,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符合条件”。
(二)申请单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不符合条件”:
(1)法定资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实际资源条件不符合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3)质量保证体系未建立或者不能有效实施,材料(零部件)控制、作业(工艺)控制,检验与试验控制、不合格品(项)控制,以及与申请许可项目有关的过程控制管理混乱;
(4)产品(设备)安全性能评审结果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规定;
(5)重要项目(注#项)有一项结论为不符合;
(6)申请单位有违反特种设备许可制度行为的。
(三)申请单位的现有部分条件不能满足受理的许可项目规定,但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完成整改工作,并满足相关许可条件,现场评审结论意见为“需要整改”。
现场评审结论意见为“需要整改”时,申请单位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在整改工作完成后将整改报告和整改见证资料提交鉴定评审机构。
鉴定评审组对整改报告和整改见证资料进行确认,并出具整改情况确认报告,必要时应当安排鉴定评审人员进行整改情况现场确认。鉴定评审机构在进行整改情况现场确认前,应当报告许可实施机关。整改情况确认符合条件的,整改情况确认报告结论为“经整改后符合条件”。申请单位在6个月内未完成整改或者经确认仍不符合条件,整改情况确认报告结论为“不符合条件”。
七、本细则自2008年3月15日起实施。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实施细则
一、基本条件的评审
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要点评审方法说明
机构营业执照#1.1 法人营业执照应与提出申请时递交的复印件一致并有效,营业范围应包含申请的施工项目;注册资金应与申请施工范围相适应。根据受理的申请书,现场核实原件(包括正本/副本),审查申请单位的法定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营业执照相关要求(除营业范围)不满足要求时停止评审。 其中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业务量在50台以上的应设分支机构。
税务登记证1.2 查看企业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应有独立的财务帐号。
组织机构代码1.3 查看企业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并记录组织机构代码。
分支机构1.4分支机构的设立是否符合要求。
人员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2.1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应了解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基本要求。2.2 授权代理人应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应注明代理事项、权限和时限等内容。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相关人员明细表,查阅申请单位近期职工工资表、人员聘任合同(社保凭证)、有效的资格证件、任命文件等档案资料,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座谈、口头考核,核实申请单位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进行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基本要求的闭卷笔试。 对质保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检验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闭卷笔试。 注:质保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质控系统责任人、工程技术人员还应提供身份证、相关社保凭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技术负责人不在评审现场可暂时中止评审。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前应说明现场实际同申报材料是否有出入,允许进行纠正;但在评审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中止评审,并上报受理机构。 ③现场人员数量(含有正当理由缺席的)达不到《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基本条件》(附件2)规定的,判该项不符合,在整改确认时重新考核。 ④聘用的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为其他特种设备施工单位的,应有原单位的解聘书或由原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
质保工程师2.3 企业应当在管理层中任命1名具有与所许可项目专业相关知识的成员为质保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2.4 企业应任命一名技术负责人,其学历、职称、专业等,应能满足《机构和人员基本条件》(附件2)中的规定。
技术人员2.5 各类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配置数量等应满足《机构和人员基本条件》(附件2)中的规定。
检验人员2.6 检验人员的配置数量应满足《机构和人员基本条件》(附件2)中的规定。
作业人员2.7 各类作业人员的数量及其资格应满足《机构和人员基本条件》(附件2)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