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发生在学历、资格考试等领域的代考及诈骗犯罪时有发生。在一定的时期和范围内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尽管三令五申的对考试纪律做出了许多明文规定,但还是有很多人屡试不爽,代考现象仍禁而不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往年发生的代考案例。
注意 ! ! !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代替考试行为入刑,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新增加一条,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刑法第284条新增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也就是说,请人代考,或者自己帮人当“枪手”,都可能撞在“枪口”上。到时的处理,远不止“校规处分”、开除那么简单了,轻则处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属于“组织作弊的”,可以判7年徒刑。
距离2019年成人高考还有130多天的时间,报名的小伙伴们要抓紧时间复习了,想要报名的小可爱们也可以选择靠谱机构进行系统学习了,千万不要找代考了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