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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器械行业,二、三类医疗器械企业因产品技术含量高、监管严格,长期面临着复杂的成本结构与沉重的税负压力。从研发投入到市场推广,从销售渠道维护到售后服务,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而诸多费用却难以取得足额合规发票,致使企业所得税税负居高不下。
医疗器械本身的税率就相当高,增值税13%,企业所得税税率25%,分红个税20%,层层税负严重压缩企业的利润空间。尤其在成本发票获取上,企业面临诸多难题。例如,为推广产品举办学术会议、开展营销活动的费用,向销售人员支付的高额提成,以及后期设备的维保费用等,这些支出往往难以取得相应发票,导致企业账面利润虚高,所得税负担进一步加重。
在特定的医疗器械产业园区内,二三类医疗器械可以享受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政策,核定所得税1.5%,年开票3000万,办理二三类资质。
政策详情:医疗器械企业入驻园区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按照13%正常缴纳,开具13%的票面。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税率1.5%,年开票3000万。税后利润,法人直接提现,个人独资企业没有20%的分红个税,增加了企业的实际收益。
当然,作为贸易类企业,企业享受政策需保证有至少 30% 的进销,且进销项必须相匹配。同时,务必确保业务的真实性,做到发票流、合同流、资金流,三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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