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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民经济体系里,大宗贸易企业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广泛涉足矿石、金属、煤炭、砂石等大宗商品领域。这些企业的交易规模动辄千万甚至亿元级别,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力不容小觑。然而,繁荣表象之下,大宗贸易企业正承受着极为沉重的税负压力,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步伐。
大宗贸易企业要缴纳13%的增值税、25%的企业所得税、完税之后老板、股东利润分配还要缴纳20%的分红个税,税负压力是非常巨大的。同时大宗贸易企业成本票不足的问题也尤为突出,大宗贸易业务链长,运输、仓储、装卸等中间环节费用常难以取得足额发票,导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虚高,进一步加重了企业所得税税负。
面对如此沉重的税负压力,大宗贸易企业该如何合法合规的减负呢?
在特定的税收洼地内,大宗贸易企业可以享受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政策,25%的企业所得税核定至0.5%,没有成本票的需求,不需要复杂的成本核算。
享受核定征收,企业无需再缴纳 20% 的分红个税。这意味着企业利润可直接提现,避免了公转私的繁琐流程与潜在税务风险,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实际收益。
同时,增值税还可以享受税收奖励政策,企业完税之后,财政会按照增值税地方留存比例的80%返还部分增值税税费,当月缴纳,次月返还到账。
注意:进销不低于20%,业务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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