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企业单位领用科技创新券是有补贴的,那么如何领用科技创新券呢?科技创新券补贴又如何申报呢?这里小编就解决关于券领用及补贴申报的相关问题,看完还有任何问题需要帮助的可以直接和我们的项目人员沟通。
武汉分公司地址:江夏区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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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科技创新券补助资金计划安排1亿元的规模,按企业购买服务实际发生金额的30%给予补贴,当年每家企业兑付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为更好发挥雪中送炭作用,湖北确定对已享受市(州)、县(市、区)创新券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补贴,对已获得上年度省级科技项目资金支持的研发服务项目也不再重复支持。
一、武汉市科技创新券领用条件
申领和使用创新券的企业,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并满足至少以下1个条件:
(一)高新技术企业;
(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三)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
(四)区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登记)的科技创业孵化载体中的在孵企业。
二、科技创新券的使用范围
对企业在武汉市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上通过购买入网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开展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活动给予补助。
三、提供研发测试服务的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在武汉市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登记,具备提供服务的条件;
(二)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标准,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科技创新权领用补贴
对于使用创新券的企业,按实际服务金额的50%进行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使用创新券的额度不超过10万元,单次申请兑付额度不低于1千元。
五、科技创新权领用相关说明
(一)符合第五条规定的企业,登录武汉市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申领创新券,并将其作为向管理中心申请兑付补贴的重要凭证。
(二)企业在向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并完成支付后,可以向管理中心提供服务合同、发票、创新券等材料,申请补贴;管理中心对实际发生的服务事项、金额及相关材料予以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资金拨付。
创新券可全年申领,管理中心每年集中受理兑付申请。企业所申领的创新券须在本管理办法有效期内使用,并于发票开票日期次年完成兑付申请。发票开票日期超出本管理办法有效期的不予兑付,兑付申请的截止时间晚不超过本管理办法有效期满后一年。
(三)创新券的申领、使用不得弄虚作假。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年对有创新券使用记录的企业和关联服务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拒不配合监督检查的,不予兑付或追回已兑付资金,并按照信用信息管理与应用相关规定作出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创新券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和监察机关的监察,并主动接受各方的监督。
(五)本办法由武汉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自2021年1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六、武汉市科技创新券补贴申报
(1)补贴对象
符合《武汉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条件,已领取2022年度科技创新券的企业。
(2)补贴范围
《管理办法》有效期内,企业在武汉市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上通过购买入网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开展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活动。
(3)补贴额度
对于使用创新券的企业,按实际服务金额的50%进行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使用创新券享有补贴额度不超过10万元,单次申请补贴额度不低于1千元。
(4)申报资料
创新券补贴申报全程网办,无须提交纸质资料。企业在线填写补贴申报书后,将诚信承诺书、服务合同、付款凭证和发票、检测报告和研发相关佐证材料等附件资料在线上传即可完成申报。
(5)申报时间
2022年8月18日起。
(6)申报流程
1、登录系统。登录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以申报人账户登录,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在“网上办事大厅—项目申报”板块,选择“2022年度项目—后补贴项目—武汉市科技创新券补贴(2022)”,在线填写补贴申报书。
3、上传附件。《诚信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传,每个研发项目的附件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后上传。
4、提交申请。点击“提交”,申报完成。
5、审核兑付。市科技局常年开展受理工作,并及时予以审核,定期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