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六安市科技成果评价条件、申报流程及申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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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六安市科技成果评价条件
1.技术创新程度、技术指标先进程度;
2.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
3.成果的重现性与效果;
4.成果应用价值与效果;
5.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6.进一步推广的条件和前景;
7.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
六安市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流程
1.委托方填写《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向人才中心提出成果评价需求。
2.人才中心收到申请后,初步审查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做出是否接受评价委托的决定。
3.如接受评价委托,则与委托方签订委托评价合同,约定评价的要求、完成时间和费用等有关事项。
4.按照合同约定,委托方向人才中心提供评价所需的相关材料,并支付评价费用;人才中心则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指定一名负责人,并由其筛选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5.按照合同或双方口头约定的时间,召开专家评审会议或寄发函审材料;每位咨询专家进行独立评价,提出评价意见;人才中心工作人员汇总评分结果,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6.人才中心根据专家评审会的意见及综合评分,撰写《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加盖科技成果评价专用章,交付委托方。
对于在评价活动中有较好评价结果的科技成果,按照《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由人才中心负责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
六安市科技成果评价申报形式
1.会议评价;2.通讯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