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如下,对多项荣誉资质给予资金奖励,下面是政策详情,有想申报的,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条 区政府设立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
第二条 本激励办法适用于注册所在地在本区的建筑企业。
第三条 培育本区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1、获得晋升为综合资质等级的,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晋升为甲级资质等级的,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鲁班奖”的每次奖励100万元;获得省级优质工程“黄山杯”的每次奖励20万元;获得市级优质工程“迎客松杯”的每次奖励5万元;获得区级优质工程“丰乐杯”的每次奖励1万元。
第四条 鼓励引进优质建筑企业
鼓励外地建筑业企业迁入我区。凡具备综合资质等级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将总部迁入并注册落户我区的,参照我区新晋升综合资质等级企业奖励。
第五条 对同一企业同一工程项目,已享受国家、省、市资金支持政策的,仍可在本区享受奖扶政策,但同一企业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项奖项的,仅按高项予以奖励。
第六条 本激励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关于徽州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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