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奖补9类项目,包括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业企业上台阶、省专精特新项目等等。关于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申报项目的条件、奖励补助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可咨询小编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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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类别
(一)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
1、一般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1)申报条件
A、申报项目必须是固定资产投资 500 万元以上且当年设备投资 100 万元(含税)以上的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以项目备案或核准投资额为准,分期建设的项目需要在项目投资备案或核准文件中有相关说明;
B、申报项目应纳入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范围;
C、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外商投资项目必须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 施(负面清单)(2019 年版)》;
D、申报补贴的设备必须是为本项目购置的生产经营用设备
(不包括企业交通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非生产经营用设备), 自制设备和已享受过本政策补贴的本地企业转让设备不得申报;
E、本政策奖补的设备计价,只按照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计算奖补,单纯安装工程费、改造工程费发票不纳入奖补范围。进口设备只包括设备买价,其他税费一律不计入奖补范围;
F、企业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设备,依据融资租赁合同对应的设备发票,以 2020 年实际支付的设备融资租赁费(不含税设备本金,不包括融资服务费或利息)计入应补投资额,到合同期 满,累计应补投资额不超过融资租赁合同的不含税设备本金。
B、企业 2020 年财务报表;
C、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D、技术改造的设备投资相关证明(含购置设备的合同、发票及其明细表和安装图片等,进口设备报关单)。
2、机器换人项目
(1)申报条件
2020 年购入机器人(≥3 个自由度)等设备投入资金在 50万元(含税)以上的企业机器换人项目。
(二)鼓励工业企业上台阶
1、工业企业上台阶项目
(1)申报条件
营业收入首次突破 5 亿元、10 亿元、20 亿元、50 亿元的工业企业。
(2)申报材料
免申即享(需提供开户行、账号等信息)。
2、新进规模项目
(1)申报条件
2020 年度新入规且项目奖补资金兑现期间正常生产经营并在统计平台上报产值、营业收入等相关数据的工业企业。
3、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项目
(1)申报条件
工信部《关于公布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 告》(工信部企业函〔2020〕335 号)文件中所列的铜陵市 2 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4、省“专精特新”项目
(1)申报条件
安徽省经信厅《关于公布 2020 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函〔2021〕2 号)文件中所列的 4 户铜陵市省“专精特新”企业。
5、市“专精特新”企业项目
(1)申报条件
铜陵市经信局《关于公布 2020 年度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铜经信中小企〔2021〕110 号)文件中所列的 30 户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6、市科技“小巨人”项目
(1)申报条件
市经信局《关于公布 2020 年度铜陵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知》(铜经信中小企〔2020〕261 号)文件中所列的10 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
7、国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
(1)申报条件
获得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
8、奖补国家、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
(1)申报条件
促进融合发展,加快发展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总集成总承包服务、信息增值服务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的企业、项目、平台给予奖励。
(三)支持工业企业技术创新
1、技术创新项目
(1)申报条件
A、经信系统 2020 年以来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省级、市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安徽省工业精品、新产品、智能工厂 和数字化车间,以及在国家、省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B、2020 年新获得国家、省首台套装备综合险补贴的企业。
C、入选 2021 年“精品安徽、精彩安徽”系列宣传的企业。
2、技术创新项目
(1)申报条件
2020 年采购本地生产的智能装备改造生产线的企业、采购
本地中小企业产品新增采购额 1000 万元以上的智能装备制造龙
头企业、参与非本市项目招标中标金额达 1000 万元以上的智能装备制造企业。
3、管理创新项目(民参军、质量标杆企业、省工业设计大赛项目)
(1)申报条件
A、首次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证企业、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企业;
B、省以上质量标杆企业;
C、2020 年以来获得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优秀”奖的企业、专项赛承办单位。
4、省级标准化示范企业
(1)申报条件
2020 年度公布的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
5、主导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
(1)申报条件
2021 年新获得省经信厅奖补的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企业。
6、首批次新材料综合险项目
(1)申报条件
2020 年新获得国家、省首批次新材料综合险补贴的企业。
7、首版次软件产品项目
(1)申报条件
2020 年获评安徽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的企业。
8、市级工业企业管理创新项目
(1)申报条件
各县(区)工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对照《铜陵市工业企业管理创新评价细则》组织初评,将初评得分 80 分以上的报市经信局,由市经信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统一考 评。
(四)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
1、促进两化深度融合项目
(1)申报条件
2020 年认定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入选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领域优秀解决方案、典型案例,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企业,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企业。
2、扶持软件企业发展项目
(1)申报条件
A、2020 年软件业务总收入首次达到相应标准;
B、在省经信厅软件统计直报系统中正常填报的企业。
(五)推进工业绿色制造
1、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1)申报条件
2020 年度已建设完成的年节能量 300 吨标煤及以上的工业节能项目(包括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2、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1)申报条件
通过市经信局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工业企业。
3、省级节水型企业
(1)申报条件
2020 年度由省经信厅新认定省级节水型企业。
(六)鼓励矿山企业关闭退出
1、矿山企业关闭退出项目
(1)申报条件
2020 年度已经关闭退出并经县(区)相关职能部门联合验收的非煤矿山企业。
2、绿色矿山创建项目(免申报)
(1)条件
2020 年度已经获得市级绿色矿山称号的非煤矿山企业。
3、琉璃瓦企业淘汰落后项目
(1)申报条件
在规定时限内,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炉膛直径 3 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全部装置实施淘汰拆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验收的琉璃瓦企业。
(七)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项目
(1)申报条件
工信部《关于 2020 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
单的公示》中所列的铜陵市 1 家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2、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项目
(1)申报条件
安徽省经信厅《关于公布 2020 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皖经信企发〔2021〕2 号)文件中所列的铜陵市 1 家新增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效期到期后重新认定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不享受奖补)。
3、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
(1)申报条件
安徽省经信厅《关于公布 2020 年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皖经信企合函〔2020〕736 号)文件中所列的铜陵市 1 家新增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有效期到期后重新认定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不享受奖补)。
4、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项目
(1)申报条件
铜陵市经信局《关于公布铜陵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铜经信中小企〔2021〕112 号)文件中所列 2 家铜陵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注:对新认定的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奖励办法进行奖 励,高 10 万元。)
5、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
(1)申报条件
铜陵市经信局《关于公布铜陵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铜经信中小企〔2021〕111 号)文件中所列4 家铜陵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八)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创新发展
本政策适用于在我市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生产研发以及运维配套支撑等经营活动的集成电路产业相关企业(单位)。1、支持集成电路上市企业落户
(1)申报条件
新落户我市集成电路上市企业。
2、支持集成电路投资项目建设
(1)申报条件
总投资达到 300 万元的集成电路设计类项目、总投资达到
1000 万元的集成电路装备、材料及运维类项目以及总投资达到3000 万元的集成电路制造、封测类项目(奖补资金高不超过
500 万元)。
3、支持新产品设计
(1)申报条件
参加 MPW 项目(多项目晶圆项目,含单企业 MPW),统一设计型号首轮流片、再次流片、工程流片。
4、支持关键配套研发
(1)申报条件
A、新认定的首台(套)集成电路技术装备;
B、主起草集成电路领域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
5、支持洁净厂房建设
(1)申报条件
集成电路企业建设百级、千级、万级洁净厂房。(注:每平方米分别补助 800 元、500 元和 300 元,每个企业每年高不超
过 300 万元。)
6、支持创新平台建设
(1)申报条件
园区或集成电路企业新建公共服务平台。
7、支持本地产品销售
(1)申报条件
首次采购我市自主研发生产的芯片、装备、材料等产品的本 地企业。
8、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1)申报条件
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 5000 万元、1 亿元、3 亿元、5 亿元、
10 亿元的集成电路设计类企业。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 1 亿元、
5 亿元、10 亿元、50 亿元的集成电路制造、封测、装备、材料及运维类企业。
9、企业新增税收奖励
(1)申报条件
集成电路企业当年新增税收达到标准。
10、鼓励企业兼并重组
(1)申报条件
成功并购市内外非股权关联企业,并购资金达 1000 万元以上。
11、降低企业贷款成本
(1)申报条件
2020 年获得安徽省贷款贴息补助的集成电路企业。
(九)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
1、申报条件
2020 年获评省级优秀企业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云)平台、优秀工业APP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