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晚报登报联系0471-6929-333、132-0471-0397,郑
遗失声明,是一种法律方式,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丢失了某些社会性质的证件或者类似的东西时,为了补办一份,法律上必须先确定遗失者所遗失的证件已经在法律上无效,这个过程就是遗失声明。
●路遥遗失中学高
级 教 师 资 格 证, 编 号
20101510212000014, 声 明 作
废 ● 本 人 张 超, 身 份 证
152601197811202016,由于疏
忽不慎将呼和浩特恒大城1-
1217 号房首付(含定金)收据
丢失,(收据号 21019961,收据
金额 68491 元)由此造成的一
切后果与内蒙古鲁桥置业有
限公司无关,特此声明作废●
松山区合福缘蔬菜水果超市
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许 可 证 编 号:
JY11504040042145,声明作废
●孙伟遗失呼和浩特市玉泉
区昭君路街道秋实璟峯汇
21- 1- 203 号 户 口 本, 自 从
2021 年 5 月 1 日起他用无效,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