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办法
1、考全科(四科)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2、免试两个科目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3、相应专业(增项)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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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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