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排查计划
各部门对照本单位《特种设备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格式可参照指导手册附件7),明确每台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的排查时间、排查项目、组织级别及排查人员等。
隐患排查包括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
隐患定期排查要求如下:
安全管理部门每旬至少组织一次,车间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班组每天组织一次;
对于重大风险(红色)等级和较大风险(橙色)等级,主要负责人每两个月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
对于一般风险(黄色)等级和低风险(蓝)等级,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部门应开展专项排查:
与本单位在用特种设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的;
(1)特种设备品种或作用及周边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2)停工停产后需要复工复产的;
(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或者险情的;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
(5)气候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对特种设备安全构成威胁的。
6.2 实施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清单
各部门应按照本单位排查计划,检查各项风险因素和相应管控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记录排查出的隐患情况,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