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回复
问:“想笑又不敢笑的时候,你会怎么做?”
神回复:“调成振动模式抖肩。”
问:“如何用一句话得罪四个人?”
神回复:“你们打吧,我挂机。”
问:“买了个灯泡,为什么不亮?”
神回复:“老板说这是限亮版。”
问:“哪一瞬间让你真的感觉到科技改变生活?”
神回复:“朋友在美国撞邪,他妈妈帮他从国内找了道士,微信传给了他一张符做屏保。”
一、变更申请事项
(一)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二)变更注册地址(含增减经营面积)
(三)变更仓库地址的(含增减仓库)
(四)变更经营范围
(五)变更企业名称(登记事项)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三、许可条件:
同药品零售企业筹建许可
有以下情形的,市局暂不受理其变更申请:
1.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或尚未履行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2.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依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一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