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份转让: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这里的股东也就是所谓的个人,对于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的手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文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更换出资证明书,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
星光珠宝:
星光珠宝创立于1999年,是中国领先的连锁珠宝零售企业,多品牌集中专门的典范。主要经营黄金、铂金、钻石、翡翠玉石等各类珠宝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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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品牌:
公司以自营门店为基础,以自有品牌为特色,同时经销国内外珠宝品牌。经营品牌有:周大福、谢瑞麟、周生生、老凤祥、老庙等国内龙头上市公司品牌,自有品牌有:钻至尊、DLD、玉润天和、SEON等。
发展状况:
2004年开始连锁发展,目前拥有大型珠宝商城16家及若干商场直营专柜,2010年成立股份公司,2016年挂牌新三板,2017年启动IPO辅导,拟于2019年在主板申报上市
专业化团队运作,行业经验丰富:
公司创始人从1990年后即开始从事珠宝零售,公司核心团队及旗下各珠宝商城骨干成员都是自己培养出来的,都具有十年以上的行业经验与星光的管理经验,忠诚可靠。他们认可星光的价值观,是星光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承者。
历史业绩优异,未来3年可期:
公司自成立以来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远超行业平均水平,从2000年的300万元销售收入,到2017年实现含税销售收入超过9亿元 ;公司商业模式清晰,下一步在开直营店的基础上,多增开联营店,资产由重转轻,借助资本市场力量,实现快速扩张。
IPO准备充分,内部规范较好:
2016年中介机构已经进场对公司进行辅导规范,公司亦经历过新三板洗礼,规范性较好,公司将于2019年上半年申报IPO,决心坚定 。
未来的目标:
未来,星光珠宝将继续专注于珠宝零售运营管理、创新服务、加速发展,继续打造珠宝品类的“苏宁”模式。
致力于成为中国大的珠宝 “零售渠道”品牌
珠宝市场空间大:
2017年中国GDP为82万亿,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已达36万亿元,其中珠宝超6000亿元,行业年增速约10%,市场空间巨大。
上市后,如星光珠宝有10%的份额,则销售额可达到1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