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代表处有别于其他公司主要有以下几点:1.代表处不是企业法人,所以没有法定代表人职位,有的只是首席代表。2.不同于公司的纳税方式,代表处属于按照经费支出折收入的方式进行纳税申报。虽然代表处与公司有着不小的区别,但代表处的市场还是无限量的。毕竟他是为了外国企业了解中国市场,开拓客户的一个有利渠道。所以代表处是不能产生盈利的,他的一切花销都是靠着外国企业拨款来维持日常的开销。那么成立一家代表处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或者说满足什么要求呢?1.外国(地区)企业必须是成立满两年以上的企业,并且是盈利的机构2.与外国(地区)企业金融往来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上面需要体现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账户往来正常)资信证明上面不能书写公司名下有多少个账户,账户里面有多少余额,写成这样是不符合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的。3.北京代表处必须要委派一名人员担任首席代表职务。代表处可以没有普通代表,但首席代表一定要有。所需的材料1.外国(地区)企业开业证明公证认证原件2.外国(地区)企业章程公证认证原件3.外国(地区)企业高权力机构出具的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公证认证原件4.与外国(地区)企业金融往来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公证认证原件5.首席代表以及普通代表的委派函公证认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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